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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、《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渝人发〔2006〕44号)和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社保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2011〕326号)及市人力社保局《关于印发<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>;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2016〕281号)等有关规定,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,重庆市属、区(县)属事业单位将组团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654名。
一、总体原则及范围
(一)原则。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方针,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,采取考核方式。
(二)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: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